生活中这类案件并不少见,其原因也是错综复杂。
由于前些年包括这些年社会风气影响,导致发生人伤事故后肇事方积极送医并参与善后事宜,最终结果只有三个:
1.大家互相体谅,并协商解决问题。
2.肇事司机被暴打一顿,衣衫褴褛,脸上被抓的一道道的,也得送医治疗。
3.被暴揍一顿或没挨打,等治疗结束,卧槽!治疗费一大半非医保用药,陪护费,营养费,误工费,后续治疗费,精神损失费一大堆。保险公司一算,哦豁!十万块亏脱一大半,保险公司也就赔一小半,只能唱一首“凉凉”送给自己!
医院为了利益滥用非医保用药分不开,最终导致事故矛盾激化。
可医院是“大门四面开,没钱莫进来!”你能乍得?
保险人伤赔偿中:紧急抢救治疗可以使用非医保用药。但病人度过危险期还大量使用非医保用药又是个什么*?
让我们期待医疗机构把救助民生放在首位吧,而不是效益第一!
既然是积极协助救治最终没好果子吃,那我干嘛去找着挨打?
于是乎肇事后不管不问,不积极不主动变成常态。
更有甚者,丢给保险公司!
这也行?难道保险公司是监护人?或者是可代表你一切行为能力人?
你工资乍不交给保险公司?
呵呵,当然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,比如垫付,比如探视,比如赔偿。但你全部都让保险公司去做?我去,欧洲保险业最发达国家也做不到吧!
唉!世态炎凉啊啊啊!
如果对方肇事司机确实是对伤者不管不顾,你可以按正常治疗程序进行,同时找交警队警官说明情况,警官有权让肇事方配合或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治疗费用。
当然你们医院随便用非医保药品或治疗器械,以免给以后事故调解造成更多麻烦。
保管好所有治疗期间所涉及用票据,对方不垫付就自己先行垫付,到最后事故调解时提供出来。
别怕,事故终究需要签署事故谅解书的,肇事方不赔钱是不可能的,即便民事诉讼,也会判决你应该得到的补偿。